所屬各部門:
根據《長春市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管理辦法》(長工信發〔2018〕147號),長春市工信局現將2021年(第六批)長春市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重點圍繞為汽車及零部件、高端裝備制造、光電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農產品加工等六大產業提供產品設計與研發、技術合作與推廣、試驗驗證、產品檢測、成果轉化、設備共用、信息服務、知識產權等服務,具有開放性、公共性、資源共享性并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中介機構、企業等法人單位建立和運營的機構。
二、申報條件
申報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單位應具備《長春市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管理辦法》(長工信發〔2018〕147號)第五條規定及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不少于3年的相關領服務的經歷;
(二)從事相關服務的人數不少于10人;
(三)客戶滿意度不低于80%;
(四)年營業收入50%以上來自于本地服務對象;
(五)年簽訂有效技術服務合同不少于50件。
三、 申報材料
(一)長春市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申報書;
(二)長春市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申報評價材料;
(三)2018-2020年度服務對象名單及滿意度匯總表;
(四)信用承諾書;
(五)佐證材料,包括: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依托單位需提供能夠體現平臺正常運營經費來源的佐證材料和2018-2020年財務審計報告及所申報平臺類別的服務收支專項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需由會計師事務所單獨出具,并張貼有防偽標識,相關信息可在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查詢)。
3.其它佐證材料。主要有:設備原值、專業服務人員相關學位學歷職稱證明、科研項目任務書、發明專利、與高校院所簽訂的合作協議、行業資質、2020年技術服務合同復印件(首頁及公章頁)、國家或省認證實驗室、獲獎情況等其他佐證材料。
以上申報材料需按順序裝訂成冊。
四、說明事項
(一)因銀行不再出具信用等級評價,平臺認定及考核評價二級指標“公信度”取消,權重得分調整到其他指標中。
(二)評價材料中請注意區分申報單位公共資源和平臺專屬資源(如設備,服務團隊、專利等),請勿將申報單位整體情況填報為平臺的相關情況,否則將不予采納。
(三)為提高平臺的利用效率,促進其服務本市企業、提升本市產業競爭力的作用,現將平臺認定及考核評價二級指標中修改如下:
1.“財務狀況”修改為“將近2年財務狀況良好,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年營業收入50%以上來自于本市服務對象。收入70萬元/年以上得5分;50-70萬元/年得4分;30-50萬元/年得3分,30萬元/年以下不得分。”
2.“服務合同”修改為“有較強的技術服務能力,年簽訂有效服務合同90件以上得10分;80-90件得8分;70—80件得6分;60—70件得4分;50—60件得2分。”
五、申報程序
請各部門于6月18日(星期五)前將申報材料電子版報送成果轉化處,郵件標題為長春市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申報書。
聯系人:呂寶林
聯系電話:0431-86176067
郵箱:lvbl@ciomp.ac.cn
附件:
1.長春市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申報書
2.長春市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申報評價材料
3.2018-2020年服務對象名單及滿意度匯總表
4.信用承諾書(模板)
5.長春市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申報情況匯總表
知識產權與成果轉化處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