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吉林省《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措施(2.0 版)》的通知(吉發﹝2021﹞3 號)(以下簡稱《人才政策2.0 版》)和相關文件要求,按照吉林省人才政策 2.0 版分類認定工作部署,現將有關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與本所簽訂5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含柔性引進)的人才。
2.E類人員申報范圍:2017年2月5日后來所工作,未參與認定的人才,可申請認定E+、E、E-類人才。
二、申報人員基本條件
申請評定的高層次人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身體健康,能堅持從事創新創業創造工作;
3.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嚴謹的科研作風;有較強創新創業創造能力;個人(含曾創辦企業)信用記錄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4.符合規定的年齡條件。其中,A類人才不受年齡限制;B、C、D類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 60 周歲(以認定當年計算),E層次人才不超過50周歲,能力業績特別突出或我省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急需緊缺的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申報人員類別
1.已認定升級人員。已經人才分類定級,并取得符合更高級別業績申報條件的人才。
2.新申請人員。未參加過人才政策分類定級的人才。
四、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類認定參考標準
(一)認定層次
人才分類定級總體上遵循原人才“18條”政策的標準,經相關部門和專家集體研究,在原基礎上進行了微調,主要分為國內外頂尖型人才(A類)、國家級領軍型人才(B類)、部級拔尖型人才(C類)、省級高層次人才(D類)、基礎實用緊缺型人才(E類)五個層次,每個層次內再細化為三個等級,但在兌現待遇時,同一層次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二)參照標準
1.為國家經濟發展做出卓越貢獻或在國際頂級水準的人才可認定為A+類人才。
2.國內重點科學領域達到頂級水準人才,可認定為A類人才。
3.國際國內某一專業學科領域杰出型人才或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建設做出卓越貢獻人才,可認定為A-類人才。
4.在國內某一專業領域領軍型人才,可認定為B+類人才。
5.在國內獲得某一領域作出突出貢獻式人才,可認定為B類人才。
6.在國內獲得某一領域作出重大貢獻人才或為我省經濟發展做出過卓越貢獻的人才,可認定為B-類人才。
7.省部級領軍式人才,可認定為C+類人才。
8.省部級拔尖式人才或國家級重點培養青年人才,可認定為C類才。
9.省部級重點培養青年人才、在行業領域內權威專家和我省某一專業領域頂尖型人才,可認定為C-類人才。
10.省部級在行業領域內權威專家和為我省經濟發展作出突出貢獻人才,可認定為D+類人才。
11.省內專業領域領軍型人才,可認定為D類人才。
12.省內專業領域重點培養人才,可認定為D-類人才。
13.“985”“211”院校,“一流學校、一流學科”博士、碩士畢業生;國際 top100 名校畢業生,可認定為 E+類人才。
14.省內特色高水平大學、特色高水平學科專業博士、碩士畢業生;省外重點特色高校或學科專業博士、碩士畢業生,可認定為E類人才。
15.普通高校博士、碩士畢業生,經濟社會發展與創新創業所需相當于上述層次的實用性和特殊技能人才,可認定為E-類人才。
為了更準確把握上述標準,可參考原人才“18條”政策附件的人才分類標準。
五、申報程序
由符合申報范圍的人才個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處對人才資格和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和匯總,主要審核申請人材料及相關證照的真實性、完整性、一致性和規范性,審核無誤并確認后,統一報送至省人社廳。
六、申報材料
(一)申請表類材料
1.根據本人業績成果條件和意愿填報以下材料:
(1)申請人填報《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類定級申請表》(電子版及紙質簽字版)(見附件1);
(2)申請人涉及本年度子女入學的填報《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學申請表》(電子版及紙質版)(見附件2);
(3)引進人才填報《吉林省引進人才安家補貼確認表》(電子版及紙質版)(見附件3)(A/B/C/D類人才須符合2017年2月5日以后入所);
(4)引進人才有配偶就業需求的填報《吉林省引進人才配偶就業協助申請表》(電子版及紙質版)(見附件4);
(5)引進人才涉及租房補貼的填報《吉林省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確認表》(電子版及紙質版)(見附件5);
(6)引進人才涉及住房安置的填報《吉林省引進人才住房安置申請表》(電子版及紙質版)(見附件6)。
(7)個人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書(電子掃描版及紙質簽字手印版)(見附件7)
2.業績貢獻證明材料冊1冊(無須膠裝),包括:
(1)封面、目錄(附件8);
(2)戶口簿(護照)、身份證或居住證復印件;
(3)業績貢獻證明材料。
注:附件1中“個人榮獲的最高榮譽稱號或獎勵”應選擇“受聘時間”之后取得的具有代表性的1-3個業績成果;若成果較多,可選擇近五年最具代表性的1-3個業績成果。同時,須提供與表中所填一一對應的業績貢獻證明材料(證明材料超過20頁需雙面打印)。
3.附件1電子版必須為excel格式,附件2-附件6電子版必須為word格式,紙質版必須為A4豎版。以上所有附件紙質版一式一份。
(二)匯總表類材料
1.申請人需結合上述申請表類材料提供相對應的匯總表類材料:
(1)根據人才申請,填報《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類定級匯總表》(電子版和紙質蓋章版)(引進指在省外或駐省中直單位學習、工作,2017年2月5日以后來長春光機所工作的人員)(見附件9);
(2)《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學申請匯總表》(電子版和紙質蓋章版)(見附件10);
(3)《吉林省引進人才安家補貼申報情況匯總表》(電子版和紙質蓋章版)(見附件11);
(4)《吉林省引進人才配偶就業申報情況匯總表》(電子版和紙質蓋章版)(見附件12);
(5)《吉林省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申報情況匯總表》(電子版和紙質蓋章版)(見附件13);
(8)《吉林省引進人才住房安置申報情況匯總表》(電子版和紙質蓋章版)(見附件14)。
2.附件9-附件14電子版必須為excel格式,無需提供紙質版。
七、相關要求
(一)各申請人要高度重視,認真核對,確保提供的身份信息、業績材料真實有效,能夠客觀反映人才實際情況;
(二)各申請人將所有申報材料電子版打包發送至指定郵箱(擬申報A/B/C/D類人才及其配套待遇發送至zhanglt@ciomp.ac.cn,以“所在部門簡稱+姓名” 命名,如2021年9月子女有入學需求(非轉學),文件請以“所在部門簡稱+姓名+2021子女入學”命名;擬申報E類人才及其配套待遇發送至ciompjob@163.com,以“所在部門簡稱+姓名”命名(命名錯誤影響評定的責任由個人承擔)。
(三)為便于審核,所有材料僅限4月27日中午12點前集中報送審核,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如因工作原因無法當天報送,請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四)部分附件文件名和文件內編號存在不一致情況,各位申請人無需理會、無需更改,保持原狀即可。
注:所有提交的紙質和電子版文件嚴禁涉密,如提交材料內容導致失泄密事件,責任由申請人承擔;本通知內容均依據省人社廳相關文件和宣講解讀,省人社廳保有最終解釋權。
聯系人:張凌童,安威
電 話:0431-86176828
人力資源處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