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各部門:
根據本所年度考核的有關要求,現將2020年度職工年度考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參加人員范圍
本所事業編制及項目聘用職工須參加年度考核,并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
下列人員不參加2020年年度考核:
1.2020年4月1日(含)以后新入所人員,不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
2.2020年退休人員,不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
3.出國人員或因病(事)休假6個月(含)以上人員,需由其所在部門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并注明未參加年度考核原因。
二、職工考核等級
職工考核評鑒意見共四類,分別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年度考核的組織實施
(一)研究、管理與支撐部門按照《長春光機所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要求進行年度考核,并填寫《職工年度考核結果匯總表》,各部門職工考核等級比例及電子版《職工年度考核結果匯總表》在前往人力資源處領取紙質《年度考核登記表》時單獨通知及發放。
1.《職工年度考核結果匯總表》簽字紙質版,請在2021年1月22日前報人力資源處,同時電子版發送至外網ndkh@ciomp.ac.cn郵箱,管理與公共支撐部門除提交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交本部門《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排序表》(詳見附件),要求同上。
2.紙質版《年度考核登記表》,請各部門統一收齊匯總后,于2021年2月1日前報人力資源處。
(二)長光集團負責組織對所控股、參股等相關公司內的所事業編制職工進行年度考核。
紙質版《年度考核登記表》要求在2021年4月30日前報人力資源處。
(三)所人才中心負責對中心人員進行年度考核。依據有關規定按時交納各項費用的人員為考核合格,否則為考核不合格。人才中心依據財務管理處出具的證明對其本人進行考核,交納全成本核算費用截止日期為2021年2月26日。
紙質版《年度考核登記表》要求在2021年3月1日前報人力資源處。
(四)警隊、子弟中小學等部門的紙質版《年度考核登記表》要求在2021年2月26日前報人力資源處。
(五)空白紙質版《年度考核登記表》請于1月13日9:00-12:00到人力資源處領取(注:2009年12月31日及以前入所和2010年(含)后入所的職工分別須用B5版和A4版的《年度考核登記表》)。
《年度考核登記表》要求用黑色中性筆填寫。
(六)聯系人:馬洪雷 聯系電話:86176828
附件:
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排序表
注:以上附件請在所內/外網ARP通知公告處下載。
人力資源處
2021年1月12日